政府立法中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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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雅丽.政府立法中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基本原则[J].行政与法,2003(11):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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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雅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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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吉林,长春,13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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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平与效率是法律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又是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政府立法需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而体现公平与效率这两个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市场领域的政府立法应当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非市场领域的政府立法应当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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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平 效率 关系 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11-0042-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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