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社区矫正实旄办法》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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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记者. 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社区矫正实旄办法》答记者问[J]. 中国司法, 2012, 0(3):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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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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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司法》编辑部,北京1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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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院两部”)按照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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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依法规范 社会管理 司法部 副部长 答记者问 特殊人群 创新 |
Implementing Community of Corrections According to Law, and Strengthening and Innovat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pecial Grou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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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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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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