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渔民海难救助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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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薄淞尹.南海渔民海难救助问题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2):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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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薄淞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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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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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海南大学2013年度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资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基金项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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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海渔民是我国南海渔业资源开发的实践者,也是我国南海领土主权的宣扬者,其在南海海洋经济与政治发展方面的地位十分重要。当南海渔民遭遇海难时,除了普通主体所进行的合同救助外,国家主管机关也需对其进行行政救助。但海难行政救助的类型不同,国家主管机关对南海遇难渔民报酬请求权的基础也各不相同。基于保护南海渔民权益的考虑,可以引入政策性渔业保险,设立南海渔民强制救助损害赔偿基金,尽量减轻南海渔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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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海渔民 海难救助 类型 报酬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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