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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法人越权与法定代表人越权
引用本文:郭琼,肖伟志. 论企业法人越权与法定代表人越权[J]. 河北法学, 2001, 19(3): 102-105
作者姓名:郭琼  肖伟志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对企业法人越权行为与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关系作出界定 ,有利于正确划分法人的内部责任 ,但我国现行立法并未对此作出规定。对企业法人的越权行为 ,法院应尽量作出有效确认 ;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可分为表见代表和表见代表以外的无权代表。以此为基础 ,探讨企业法人越权和法定代表人越权的关系并划分法人的内部责任

关 键 词:企业法人越权  法定代表人越权  表见代表  无权代表
文章编号:1002-3933(2001)03-0102-04
修稿时间:2000-12-01

On Ultra Vires Act of Enterprise as Legal Person and that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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