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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保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作者姓名:任伯鹏
作者单位:安徽省民政厅
摘    要: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自己提供的社会服务,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合理的费用,以确保成本,略有盈余,维持其活动,促进和扩大其业务规模,是非常必要的.这与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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