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实践的限度:罪犯改造中的主体性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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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东.自由实践的限度:罪犯改造中的主体性建构[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0,32(3):109-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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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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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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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狱是研究权力与互动的理想场所,但目前中国的监狱研究多限于司法话语体系内,侧重对罪犯刑罚隔离与惩处,并未深入探讨监狱内的权力运作机制。通过借用福柯的“主体性”概念,并结合田野调查所收集的云南省W监狱内25名男性罪犯的访谈材料,再现并解析监狱改造工作如何建构罪犯自我认知模式以及罪犯的应对策略。研究发现,监狱改造通过外部凝视、身体管控与社会关系对罪犯进行矫治,而罪犯在此过程中并非完全被动,而是发展出了接纳、附和、重构和抵抗四种不同策略来回应监狱的权力。罪犯的境况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现代治理体系下公民自由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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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犯改造 权力 主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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