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政治发展权宪政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分析 |
| |
引用本文: | 田钒平,王允武. 中国少数民族政治发展权宪政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分析[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 21(1): 36-42 |
| |
作者姓名: | 田钒平 王允武 |
| |
作者单位: | 田钒平(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王允武(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
| |
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四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研究--以发展权的法律保障为视角"(项目批准号:SC06A015)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作为少数民族群体享有的政治发展权包括共治权和自治权两个方面.在中国现行宪政体制下,这两方面的权利分别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制来实现.从实践效果来看,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族区域自治制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针对少数民族政治发展权而设的保障措施仍有完善的必要.为使少数民族群体享有的政治发展权在中央和地方的决策过程中不被忽视,必须在决策程序上设置一些可供选择的方法.
|
关 键 词: | 民族政制 政治发展权 自治 共治 |
文章编号: | CN53-1143/D(2008)01-0036-07 |
修稿时间: | 2007-10-12 |
An Effective Analysis on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Security Mechanism of Politics Development Rights of China's Minority Group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