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对《商标法》第16条的几点思考及建议
作者姓名:
王春鸽
摘 要:
我国《商标法》在第16条中较为集中地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作出了规定,但此规定距TRIPS协定尚有一定距离。本文试从此条中对“地理标志”概念的界定、关于葡萄酒和烈性酒地理标志的保护水平、该条中关于“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的例外规定所引发的矛盾以及对“文字真实却虚假表示”的立法缺漏等方面给出简要分析与立法建议,以期加强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关 键 词:
地理标志
TRIPS协定
分享与共有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