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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检察建议的意见(试行)》的理解与适用
引用本文:栾黎.《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检察建议的意见(试行)》的理解与适用[J].四川审判,2002(6):25-25.
作者姓名:栾黎
作者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2002年9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川检会(2002)6号文件下发《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检察建议的意见(试行)》(下简称《试行意见》),第一次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活动中.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存在需要纠正的问题,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为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试行意见》,谈点个人意见。

关 键 词:民事  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  适用  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法  法律监督职能  审理  行政案件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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