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习惯法在环境纠纷解决中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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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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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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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我国西部地区民族环境习惯法研究”(项目编号为:09xfx016)的部分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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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习惯法作为多元制度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方式的重要制度基础。在环境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中,环境习惯法难以作为"准据法"被适用,而更多地作为司法适用的小前提"出场"。而在环境纠纷解决的诉讼替代方案中,环境习惯法除了作为有效的选择性裁判依据而适用,还作为纠纷解决的具体事实依据被广泛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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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习惯法 环境纠纷解决 司法解决机制 诉讼替代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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