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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谜思与界定
作者姓名:梁志文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信息网络传播权纳入了我国立法,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律和理论均没有廓清权利的边界,导致了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错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构造包括三个部分:交互性传播方式,传播行为的公开性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关 键 词:信息网络传播权  传播行为  传播方式  交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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