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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律师代理代位权诉讼
作者姓名:黄修德
作者单位:辽宁葫芦岛大潮律师事务所
摘    要:新《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一规定,是强化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措施。但正确行使这种代位诉权是有严格条件和比正常诉权更加复杂的业务活动。因此,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的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弄清代位诉权成立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精神,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必须具备合法有效,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等条件。因此,律师能否代理债权人行使代位诉权,…

关 键 词:律师  代位诉权  成立要件  法律效力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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