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律师选任制度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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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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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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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选任制度是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其完善与发达的程度如何,决定了整个律师制度的完善与发达程度。美国是世界上律师制度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相应地也具有一套比较完善与发达的律师选任制度。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力加强律师制度建设之时,将美国律师选任制度与我国进行比较,以检视我国在该制度上的优势和不足,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美国和中国,一个普通公民要从事律师职业,均需要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学历要求、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品行良好。但在具体规定上,又有很多不同。 一、学历要求的区别。美国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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