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弹”之灾溯祸源 |
| |
作者姓名: | 汤正才 |
| |
作者单位: | 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一只灭火器 ,变成一个“飞弹” ,重残一人、毁损一个温馨家庭的幸福生活 ,引起一场法律关系复杂的艰难诉讼。案件的起因简单 ,诉讼过程艰难 ,但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有了一个比较合理的一审判决。代理人为之欣慰的不仅是赔偿数额这一具体事实 ,在咀嚼中令人回味的是“责任”二字。本文围绕“责任”演绎开来 ,以显现案件的全部典型意义。一、祸起失责1998年11月2日中午11时许 ,张立军将马自忠从原南漳县邮电局作为废品回收的一只手提式广州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手轮(盖子)砸掉 ,该灭火器内由高压低温将气态的二氧化碳压缩成的液态二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