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咬住了女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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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裘苗根.狼狗咬住了女婴[J].律师世界,2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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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裘苗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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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界有一句行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然而,发生在湖北省荆州市的首例狗伤人精神损失赔偿案,却确确实实是一起有狗咬人而引出的新闻。 1999年 10月 19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黄学定的狼狗咬伤原告、幼儿潘泉一案作出宣判:被告赔偿医药费 102元,营养费 500元,护理费 600元及继续治疗费 1000元,同时判赔精神损失费 20000元。 1999年 11月底,沙市区人民法院分别向原告和被告下达判决结果。至此,这起历时 3个多月,荆州市首例狗伤人最高精神损失赔额案,有了一审结果。接到判决书后,被告黄学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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