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推行律师法律服务情况反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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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昌市司法局公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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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落实司法部开展的“律师管理基础年活动”,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当事人满意,宜昌市司法局今年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推行律师法律服务情况反馈制度。制度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案件时,必须向委托人发放《律师法律服务情况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反馈表》详细列举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律师执业应当禁止的行为,供当事人监督,要求当事人在《反馈表)上对律师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后寄送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并在律师事务所留存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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