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我国环境法法典化中的若干问题
作者姓名:罗丽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2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实证研究”(22SFB303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环境法典编纂中立法路径确定、编纂模式选择、体系结构安排、立法技术定位等问题,是环境法典编纂中必须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国环境法典编纂,不仅可以从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编纂中获得有益启示,还可以从诸外国环境法典编纂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我国环境法法典化的过程中应确定如下基本问题:一是,在立法路径确定上,应明确先编纂总则编再编纂各分则编的“两步走”立法步骤;二是,在编纂模式选择上,应采取“适度法典化”式的实质性法典编纂模式;三是,在体系结构方面,应构建兼具体系性与逻辑性的中国特色体系;四是,在立法技术上,应选择性运用“提取公因式”方法。

关 键 词:环境法典  实质性法典编纂  适度法典化  中国特色体系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