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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法院管辖制度研究
作者姓名:张芳芳  骆嘉仕
作者单位:1.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互联网法院管辖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管辖案件类型集中、受案范围具有“动态性”、管辖方式具有灵活性、与基层法院涉网案件管辖存在包含关系。目前该制度存在现有管辖范围无法满足现实需求、管辖模式与互联网法院的功能定位不适配、管辖案件的跨地域性与法定地域管辖规则相冲突、协议管辖规则适用泛化等问题。对此,应当将互联网法院管辖模式转变为专门管辖、对现有案件管辖范围某些“特定类型”作“减法”、对现有案件管辖范围以“列举式”方法作“加法”、拓展部分类型案件的管辖连接点、优化互联网法院的意定管辖规则,以符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

关 键 词:互联网法院  专门管辖  案件管辖范围  管辖连接点  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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