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提单管辖条款的法律效力:实践审视与规则续造
作者姓名:荆鸣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一带一路及全球治理研究院
基金项目:作者参加的2023年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研究”(23ZDA121)的研究成果;
摘    要:提单管辖条款是承运人寻求对其最有利的法院和准据法以规避诉讼风险的产物。我国现行法律部分承认提单管辖条款的效力,但零散模糊,缺乏可预见性。该条款是协议管辖的特殊形式,以意思自治为基础,其法律效力的争议核心是对当事人合意的解释与限制。我国司法实践中选择域外法院的大多无效,缺乏实际联系、不符合格式条款要求、不能反映当事人合意是常见理由。我国续造提单管辖规则的路径应当是,在基本立场上平衡司法主权和国际礼让原则,确立以客观联系为基础的实际联系标准;在具体规则上对当事人意思自治予以合理尊重,参照国际公约标准明确格式条款的具体要求。纾解提单管辖理论争议,有助于发展我国协议管辖制度,并逐步协调司法实践。

关 键 词:提单管辖条款  协议管辖  实际联系  格式条款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