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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治理研究——以过程论为视角
作者姓名:张天翔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毒品犯罪的刑事治理研究”(22BFX043);
摘    要: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过程是诸多行政行为的耦合,包括授权与确认、治毒行政的实现、权利救济与监督三个不同的阶段,涵盖规范——行为——救济的不同内容。总的来看,当前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行政过程主要在规范体系、组织结构、治理手段、行政程序,法律监督程序等阶段存在不足。为此,有必要树立以警察行政为核心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行政治理模式,从行政治理依据、行政组织架构、扩充治理的具体手段、基本行政程序、监督与救济在内的方面出发,进一步完善其行政治理体系。

关 键 词:新型精神活性物质  行政过程论  行政程序  毒品防控  行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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