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1.2012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2〕11号3.自2012年9月17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 键 词:军事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问题  军人  军队  管辖权  法律规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