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对立的法理与历史根源
作者姓名:
汪志刚
作者单位:
景德镇陶瓷学院
摘 要:
意思主义是以一个不严格区分物权和债权且物上权利的绝对性尚未完成的财产法体系为基础的。其在法国和英国的首先形成,很大程度是其本国习惯法或判例法与自然法思想和自由主义激情相结合的产物,而非一种对公示的必要性有了充分、清晰的认识之后的理性自觉。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对立本质上是财产权的相对性和物权的绝对性的对立在物权变动规则体系上的延伸,而后一对立又主要根源于二者分别承袭了不同的法律传统。
关 键 词:
意思主义
形式主义
公示
物权的绝对性
财产权的相对性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