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和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书面报告——2001年2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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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次会议于2001年2月26日下午,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上述两个法律草案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2月27日上午召开会议,教育科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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