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罪刑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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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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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安顺地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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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正的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新刑法第一次以基本原则的形式确立了“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的立法原则,即进一步明确把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在立法上排除了类推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这一原则,对于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更好地贯彻实施新刑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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