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法律实施中的地方保护(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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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克勤.评法律实施中的地方保护(下)[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1,14(1):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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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克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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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王克勤(盘龙区人民法院,云南,昆明,6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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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克服法律实施中的地方保护的思考与建议 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种公平竞争、等价交换的经济模式,它从客观上要求打破地区、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在全国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使各类市场主体真正按照市场交易法则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依法确认、保障市场主体的地位和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为市场运行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要求政府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平等的保护每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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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实施 地方保护 法律意识 司法独立 司法人员 |
修稿时间: | 2000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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