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检察官与“反侦查、零口供”的辩驳——被告人龚前瑞犯盗窃罪判刑十年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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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显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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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40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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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发案的居然2004年6月30日21时许,正阳镇群力居民简国华在家中收到一个卡号为13594941463的手机短信:“请问你是不是简益胜的弟弟,我是‘彭三’,包车到咸丰要多少钱,我喉咙痛,要到咸丰治病,回信请用短信”。作为跑乡场几天没有生意的简国华,碰到这种运气意外兴奋,立即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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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诉检察官 反侦查 盗窃罪 被告人 零口供 判刑 手机短信 咸丰 治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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