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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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请你谈谈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
答: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作了个别修改;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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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全国代表大会 新华社记者 负责人 秘书处 党的十六大 修改 十二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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