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解决WTO法内部冲突的司法解释原则(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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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敏友,陈喜峰.论解决WTO法内部冲突的司法解释原则(下)[J].法学评论,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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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敏友 陈喜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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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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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 0 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WTO协议在我国实施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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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针对WTO法的内部冲突 ,通过对WTO协定及与此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 ,指出WTO争端解决机构处理WTO法内部冲突的主要原则是 :解决管辖冲突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解决效力冲突的有效解释原则 ,解决时际冲突的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解决诉请冲突的司法经济原则。并认为 ,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实践基础上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以有效解释原则为主、其他三项原则为辅的司法解释原则体系。最后结合《维也纳条约法》的有关规定 ,对上述原则进行了简要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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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法 内部冲突 解决 司法解释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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