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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案件法律竞合分析
作者姓名:张国清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摘    要:2020年6月1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称《健康促进法》)施行,2022年3月1日《医师法》施行,2022年5月1日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行,由此对2020年6月1日之前发生的连续性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时将涉及2016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及2022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适用;不论是《医师法》《健康促进法》等同时有效的法律之间的竞合,还是违法行为跨越《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等新旧法时的法律适用,都是无证行医查处中经常涉及的难题。以模拟案例探讨各种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关 键 词:无证行医  跨越新法旧法  一事不再罚  法不溯及既往  法律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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