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案件法律竞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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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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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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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20年6月1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称《健康促进法》)施行,2022年3月1日《医师法》施行,2022年5月1日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施行,由此对2020年6月1日之前发生的连续性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时将涉及2016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及2022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适用;不论是《医师法》《健康促进法》等同时有效的法律之间的竞合,还是违法行为跨越《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等新旧法时的法律适用,都是无证行医查处中经常涉及的难题。以模拟案例探讨各种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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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证行医 跨越新法旧法 一事不再罚 法不溯及既往 法律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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