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江苏常州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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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爱娥.知识产权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江苏常州为例[J].知识产权,20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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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爱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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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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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江苏省2012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2012SJB820001):知识产权视野下苏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阶段性成果,2012年常州市自然科学软课题:常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知识产权保护为进路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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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经认可了知识产权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传承、高效利用的一条路径.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受现代文明的影响、流行文化的冲击、商业利益的驱使,其生存和发展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纠纷日益增多,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具有内源性力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框架下,充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行性,主要的路径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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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常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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