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立法听证适用范围的缺陷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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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小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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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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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是行政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保障。在我国,对于行政立法听证的适用范围的规定,尚存在着内容简单、主体单一、可操作性差等缺陷。我们要根据利益平衡、公正与效率兼顾、公开与保密相协调等原则,在听证方式、立法方式、申请主体、排除情形等方面完善我国对行政立法听证的适用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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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立法听证 适用范围 缺陷 立法原则 排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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