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1世纪初,北宋石介曾撰“中国论”一文,以诠释“中国”这个概念的思想意涵.千年以降,在“新中国”作为一个基石性概念逐渐饱满起来的21世纪初,亦应当有“新中国论”予以系统性地诠释.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新中国”主要指代了一种新的文明秩序,这种新的文明秩序的特质,及其与旧中国所指代的文明秩序之间的差异,可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包含的五个要素来描述.其中,强调“依法治国”的新中国不同于强调“以孝治天下”的旧中国,主张“执法为民”的新中国不同于主张“固本为君”的旧中国,偏好“公平正义”的新中国不同于偏好“尊卑责贱”的旧中国.此外,“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两个要素,亦可以描述“新中国”作为一种新的文明秩序的两个重要维度.概而言之,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助于阐释“新中国”的理论内涵,可以支撑一种“新中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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