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重点问题解答(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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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罗瀛,许晓麓.《刑事诉讼法》重点问题解答(下)[J].法学评论,1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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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罗瀛 许晓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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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8.什么是拘留、逮捕?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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