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1998年上海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设立特别专职委员(时称“特别委员”)后[1]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3] 等地方人大常委会也相继设立特别专职委员。2 0 0 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选举产生了19位“特别专职委员”,将这一制度创新直接应用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人大制度改革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本文围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特别专职委员制度,对这一制度创新的起因、运作状况和运作绩效进行分析。 一、制度创新情况各级人大常委会承担着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和职能。但是多年来,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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