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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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志远 黄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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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苏州大学法学院 2. 苏州大学法学院民营化与政府规制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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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章志远教授主持的江苏省教育厅2010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风险法律防范研究”(编号2010ZDIXM054); 司法部200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行政法学视野中的民营化”(编号09SFB3010); 苏州大学“民营化与政府规制研究所”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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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放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准入,政府积极引导非公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领域。而作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首要监管环节,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场准入制度立法和实践都存在诸多问题,反而增加了特许运营的风险。为了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制目标,未来立法应当厘清市场准入的立法权限配置,明确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的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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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 市场准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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