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命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带有明显的法律方法论属性。从方法论的角度解题,需要对命题之中的"融入"进行恰当的理解。"融入"不是硬性推行,而是要找到符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的进入方式。这就需要借鉴中外历史上已有的法律思维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找到适合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具体方法。立法是最为简单的融入方法,可以直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到法律规定中;但立法也是一种必须审慎使用的方法,而且也无法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常态化问题。因此,通过司法、执法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法律修辞的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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