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原邮电部《邮电部关于损坏通信线路赔偿损失的规定》等8部规章的决定
引用本文:李毅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原邮电部《邮电部关于损坏通信线路赔偿损失的规定》等8部规章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18).
作者姓名:李毅中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83年6月7日发布的《邮电部关于损坏通信线路赔偿损失的规定》(1983]邮电字458号)、1987年5月21日发布的《公众电信业务使用规则》(1987]邮部字225号)、1992年10月16日发布的《边境通信管理暂行规定》、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废止  邮电部  暂行规定  工业  发布  信息化  赔偿损失  通信线路  损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