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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作者单位:贵州商报
摘    要: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不计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文件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并规定原政策与其抵触的,按该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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