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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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明童 阿妮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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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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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将我国与台湾地区及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作了比较,指出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范围较为狭窄。由此对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提出了两点建设:(一)应从立法上对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作从宽规定,并应逐渐将“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公民个人的诉权;(二)在违法行政行为侵犯国家或集体利益时,可赋予检察机关以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及保护国家或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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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公益诉讼 |
文章编号: | 1008-5947(2001)03-0050-03 |
修稿时间: | 200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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