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中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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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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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商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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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不确定法律概念在行政法律条文中大量存在,而这些用语无不留有一些模糊空间,无法明确指明界限。行政机关在执行具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条文过程中,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往往表现为裁量行为,所以我国行政法学界也将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归纳为自由裁量行为。从德国行政法学理论看,不确定法律概念和自由裁量有明显的区别,尤其是在两者的司法审查制度上,审查的范围应该是完全不同的。本文将在分析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自由裁量的区别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机制,以期推动我国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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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确定法律概念 自由裁量 司法审查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12-0098-03 |
修稿时间: | 2003-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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