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之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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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星.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之批判[J].法学评论,2012(5):129-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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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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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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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赋予环境犯罪行政从属性,将追究环境犯罪视为依附于环境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活动的观点极易在实践中助长行政权排斥司法权的风气,容易造成环境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强势地位,使环境刑事手段存在被架空的巨大危险。环境犯罪与环境违法是有明确界分的,它们在主观、客观和危害程度上都存在着可以区分的差异。保障环境犯罪独立性客观上要求我们严格执行具有定量因素规定的条款,加强"但书"规定的适用,充分发挥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司法者的法律解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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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犯罪 行政从属性 法律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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