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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后法律实践课教学研究
作者姓名:王松丽
作者单位: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基金项目:安徽省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后法律实践课教学研究”[20101800]
摘    要:<正>实践教学是一种以培养学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要目标的教学方式。它是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学员,通过观察、实验、操作、实习等教学环节,巩固和深化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理论知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学员发现问题、研究和解决问题

关 键 词:法律实践课  教学研究  体制改革  公安院校  专业培养目标  综合应用能力  理论与实践  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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