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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决定的意见
作者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摘    要: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文件精神,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度创新,事关外贸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高度重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按照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总的指导思想,共同做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密切跟踪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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