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微之处见精神——浅议审理谈话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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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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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纪委审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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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与兄弟单位交叉检查案件质量中,笔者发现部分审理人员轻视审理谈话这一法定程序,认为审理谈话可有可无,在审理过程中要么违反程序,先定案,后补审理谈话或走走过场;要么省略该程序,在查证困难或证据确凿时,干脆不进行审理谈话。笔者的工作体会是:正确运用审理谈话,体现细微之处见精神对案件定性处理和提升案件处理质量十分必要。审理谈话能有效提升案件质量。案件所依据的错误事实是对违纪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进行处理的前提和基础,而审理谈话的主要目的就是再次核对错误事实的真伪,以确保错误事实真实无误使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避免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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