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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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新形势下,作为法律服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建立起来的。为了推动和引导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司法部于1996年3月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筹备组,着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筹备事宜,推动全国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迅速开展。陆续颁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继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作出了明文规定,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从而大大加快了有中国特色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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