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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决定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能源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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