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答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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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部长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增强就业竞争能力,保护消费者利益,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日本刊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李顺通。记者:《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什么?李厅长:《规定》共12条。其核心内容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规定》还同时确定了90个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技术工种(职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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