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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应该怎样计算?
作者单位: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摘    要:案例:应届毕业生刘某2011年大学毕业后进入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4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由于三年内刘某从未休过年休假,公司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资,刘某提出公司应当予以补发。在要求遭到拒绝后,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每年5天三年共计15天年休假的200%工资。仲裁裁决支持了刘某的请求,公司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刘某最多只有9

关 键 词:年休假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当地法院  仲裁裁决  提起诉讼  日至  用人单位  休年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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