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0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审时度势,作出了在全省公安机关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并把它作为加强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紧抓不放。全省各级刑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的工作部署,以警务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执法规范为核心,狠抓刑侦工作规范、民警行为规范、装备保障规范。使全省刑事执法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转变执法观念当前,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建立文明法治社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改进刑事执法工作,必须以转变传统的执法观念为前提,重点要抓好四种观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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