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2年至2001年,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将10年中发生的135起杀人案件全部破获。其中,75起为24小时内破获,16起在3天内破获,16起是7天内破获,18起是20余天内破获,最长的不过79天。将这些数字与其他地区比较,就会发现如皋刑侦工作的惊人之处。侦查行为的认识论属性刑事案件的破获不外有三种实现路径:一是投案自首;二是群众扭送;三是侦查行动的结果。前两种情况在如皋杀人案件侦破中几乎不占比重,因而我们关注的是如皋10年中杀人案件全部破获的方法论问题。采取了法定的侦查措施、遵循了法定的侦查程序,就必定会破案吗?如果仅仅将侦查理解为法定措施的采取和诉讼程序的遵循,那么,这种思维就忽略了侦查作为一种特殊行动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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